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31:45
A在03年时买了一套房子(属一次性付清)
4年后 也就是07年与B结婚
假如俩人若离婚,这房子是按个人财产算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算?

另一种情况是这房子是分期付款,首付是A付的,后期的月供包括婚后的分期付款都是A付的,若离婚了 这房子是按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算?

1、第一种情况该房产是A的个人财产;
2、第二种情况该房产仍属A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支付的房贷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A的配偶可请求获得一半的补偿。
有与以上答案不同的地方请楼主无视!

离婚后房屋分割比较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注意:非“房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这种情况与第3种情况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