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管道的安装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5:27:59
我记得好象看到过的说是供热管道要是需要穿墙或者是埋入地下需要给管道套管以防止管道热胀冷缩。谁能帮我找到具体是那个法律规定啊

北京市供暖管道的地表不允许有建筑物,在2009年1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有法律规定。
第24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供热安全的行为:
(一)在规定的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规定的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物品,或者进行挖掘、取土、钻探、打桩、埋杆、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业;
(三)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业废液、垃圾;
(四)擅自接入供热管网;
(五)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危害系统安全的设备;
(六)擅自排放或者取用管道内热水或蒸汽;
(七)擅自拆除、毁损警示标志;
(八)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热阀门,损坏共用阀门的铅封,改动或者损坏供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等
;(九)其他危害、损坏供热设施的行为。

一、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章第3.3.13条规定: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二、CJJ28-200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章第5.4.4条 套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穿过构筑物墙板处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套管,穿过结构的套管长度每侧应大于墙厚20~25mm,穿过楼板的套管应高出地面50mm;2 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可采用柔性材料填赛。
三、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6章第6.1.4条 管道穿越道路、墙或构筑物时,应加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
顺便再强调一下,管道穿过墙、楼板等结构加设套管不仅是为了管道的热胀冷缩,也是保护管道和建筑结构的需要。

是国家标准规定的,GB 50235-97〈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不太适合用在供热管道上。

供热管道的安装不牵涉到法律层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