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03:20
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也不让我工作,算不算解除劳动关系?该不该发我工资。

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是用人单位已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那么就算双方已实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用人单位拒绝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开工资不给,立即去仲裁。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什么特别的声明,当然要给你工资。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你,你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也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