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工伤医疗骗保?其相关人员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53:01
有没有专业的人员知道,有这样一种情况,医院和社保工作人员,企业人事3方勾结,员工因工伤入院,入的是人事有关系的医院,原本只要打石膏的,给他上钢钉,以此类推,增加医院的收入,医院把一部分回报给社保工作人员和企业人事,评工伤等级可以往下评,也可往上评,答应工伤人员帮他评高多拿钱,钱到手后给企业人事好处费,这样是不是不违法?如果违法他们这个人要受到怎样的惩罚?谢谢
问题是他们的目的是套钱,是可以欺上瞒下的,企业请你人事做得事情,他不会叫别人给你复核了,只听的汇报结果,医院说骨折的程度不一样,需要打钢钉,对于工伤员工本人又不知实情,医院都是些不是很正规的医院。 这难道也是社保,医院和人事的潜规则?弱者就是要被他们这些人玩弄,不但要吃皮肉之苦,还可以为他们产生“利润”。

证据!首先你要在第三方医院开掘一份公正的坚定书,然后才能去追究医院的过失,最后再通过法律的途径追究其相应过失。
不过,本人并不看好这样的做法。因为凡是敢这样做的单位或个人,在上面都有其“强大”的保护伞,如果你去打他们的主意,必定会触动其利益,到时会招来更大的打击报复。(这,就是中国这个神奇的国度)。

牵扯到医疗的问题最难办,医院有医院的做法,他们有根据病情、伤势对实施什么样的医治方法和方案有决定的权力。至于其他问题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提出,否则,是不可以随便讲的。

我想这和社保没什么关系。
企业也不会“原本只要打石膏的,给他上钢钉,增加医疗成本”。因为这样做只会对企业有害而没有任何好处。
如果伤者对医院不满,可以自己另外选择合资质的医院就医。这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