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室重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0:55:52
如题,比如说我现在要创办一个"AAA工作室",但在网上(google/baidu)找到有"AAA工作室",而且后者的网站的首页底部注册了"@2004"等字样,请问我还可不可以创办"AAA工作室"呢?
工作室与公司的性质是否相同?
假如我要创办一个工作,首要工作是什么呢?

完全可以申请。@2004仅表明该网站2004年的版权,和你创办工作室没有任何冲突。
只要你申请的工作室和对方不是同名(公司全名中应该包括行政区域名称,比如XX省XX市AAA工作室),那就可以申请,按括弧内注解,除非你和对方在同一地级市,否则你创办工作室是没有任何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