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33:44
甲建新房,承包给乙。乙请两个小工丙和丁。在施工过程中,小工丙不小心弄砖块砸伤小工丁,伤得严重,花去医疗费2万元。我想问问大侠。,这由谁承担责任?

乙70%责任
丙30%责任.

个人意见:如果丙为故意,则丙负担.
如果丙不是故意则由乙来承担工伤的责任

无论丙是否为故意行为,丁都有权利找他的雇主乙来对其进行赔偿。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如果丙为故意,乙则可继续追究丙的责任,让其负担自己对于丁的赔偿。

实际操作中,可能三方会共同划分责任,最终可能有丙直接对丁进行赔偿。但是这并不说明这仅仅是丙丁之间的事情,乙不可以从这件事中抽身。因为一旦丙无法进行赔偿,(逃逸,无赔偿能力等)乙就必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