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得到的录像能当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03:54
我之前看到篇报道,说对夫妻妻子要和丈夫离婚,理由是性生活不合,为了证据,请了个朋友躲在房间衣柜里录下其夫妻的性行为,得到录像后拿到法院要求离婚,被丈夫知道后也去法院申请告妻子的朋友侵犯隐私权。后来的却没报道了。

我看不明白这里:
1、妻子的朋友是侵犯隐私权吗?
2、这录像能当证据吗?
3、如果法院受理妻子的证据,那是公开还秘密处理这个离婚?

1、妻子的朋友是侵犯隐私权吗?
:是的 。

2、这录像能当证据吗?
:可以,但属于违法证据。

3、如果法院受理妻子的证据,那是公开还秘密处理这个离婚?
:应当不公开审理。

1、侵犯隐私权了
2、不能作为证据
3、不公开审理

我认为是侵犯隐私权的,理由是这种证据的取得被第三人知晓,使他人的隐私暴露出来。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法院受理了这个离婚案件,要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妻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隐私权,因此这样的证据是不符合证据规则的合法性,因此这个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涉及到个人隐私性的时候是不可以公开审理的.

1、是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因为妻子是同意的。
2、这录像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说明采用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获取证据不得采用。
3、涉及到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是侵犯隐私权
不能当证据
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