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捅了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2:53:14
我想知道如果有一个人和我发生争执然后又先动手打我 之后我套出放血刀把他捅了 这算是自卫还是算故意伤害?

如果他威胁到你生命安全 你捅了他 那你算是自卫

如果他没有威胁到你生命安全 你捅了他 那你算是行凶了

你只要能证明他快把你打死了 你逼不得已捅了他 那你就70%没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规定
凡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者均为非法
所以即使你后出手
你也有违法行为
以上分解 均为个人见解
就这样了

如果他先打你,并且威胁了你的生命,关键是你还要一定有证据证明;的确是有威胁你生命的现场证据,你因为被迫无法才用刀捅的他,这就是自卫,反之是故意伤害。

不是吧,那人打你并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如果他威胁到你的生命,那就没事。

如果他没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的话,你算是故意伤害,反之算是自卫,但法官很难界定,如果在场的人多的话就麻烦了,需要取证,你可以请客让别人说他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了

要是刀是你事先准备好的,那罪名就大点。还有别用管制刀具,用就用菜刀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