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0:07:08
2007年12月13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爸驾驶手扶拖拉机与小型客车相撞,我爸没有抢救过来。交警判定同等责任,我爸和对方都没有投交强险,交警调解时认为对方应全额赔偿我爸的死亡赔偿金,对方询问律师后认为这种赔偿方式目前存在争议,应当按照同等责任对半赔偿,请问为什么在这方面会存在争议?应该如何赔付?

凡是交通事故,交警都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上面判定了谁负主要责任。

按照交警调解的意思,交警应当是认定小客车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你先要到交警那里拿到责任认定书。看看交警怎么说,由于你父亲已经过世,如果交警判定小客车司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等的费用。

赔付的责任参照事故责任认定,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参照你们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公安厅联合颁布的上一年度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按照责任承担赔偿,同等责任赔偿应当是各自承担一半。

按照现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用交强险赔付,即小车赔偿你爸的医疗费最多10000元,死亡赔偿金最多110000元。如果双方都没办保险,只能按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双方损失各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