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怎么用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1:19:17
他如果一口咬定是我先动手怎么办 没证人 或者说证人是烂仔朋友,陷害我
那我怎么办?
.........小孩子不要打架,我也是从那时候过来的
没必要,他先出手你再反击确实是正当防卫,可你要中考了,万一他要是以后报复呢,影响考试怎么办,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希望你能加油 球场上干掉他们就好了
那得看你是怎么反击的。
如果对方只是对你推送或击打你身体不太重要的部位(除了头、躯干等重要部位),且危险性不大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可能是防卫过当。
如果对方是对你身体的重要部位进行击打那么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在法律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你们的政教处回不回认为是一个殴打行为或者互殴就不知道了。
如果主任懂法,那么一般也没事。如果主任不懂法的,可能定你一个留校察看。
看你写烂仔,是广东的吧?
说明下~
从法律角度来说!你这不属于正当防御的范围。就算能确定这是他先动手的!!!
所谓正当防御,是为了停止对方对人的伤害。而不得以采取的手段。(这样说可能很模糊,但只能这样解释了。)(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了对你的伤害逃跑。你必须也停止)
你这样属于防御过当
如果想把性质定义成正当防御,到是有办法。但是不那么容易(搞法律的人不是傻瓜,给你普通隐瞒过去!那谁都用正当防御这个词来先激怒对方在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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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对方的伤害。犯罪事实已经存在(假设你已经让对方受伤了)
如果你无法证明你对对方的伤害是必须的,那么你的犯罪事实就是成立。
性质将会定性于防御过当(故意伤害了)
因为对方是先出手的,你的处罚会得到一定的减轻,但不影响你的性质!!
正当防卫能不能用,用的对不对跟你们教务处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是没有直接联系的。
另:一堆人扭打在一起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一、前提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存在
2、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二、合法条件:1、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实施的
注意:在相互斗殴中,任何一方的权益都不是合法权益。还有就是防卫挑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