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年假这样算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59:02
公司规定连续假期不能超过15天,我有8天年假,如果全休的话必然跟一个周六周日重合,比如从1号到8号,6、7是周六周日,按理我休1-5,8-10再加中间2天周末共10天最好,但公司却说我我只能休1-8号8天,周六日两天被算成我年假了!因为我是连续休假!那我说我分两次休,先申请1-5,再申请8-10可以吗?——也不行!因为我这样实际还是连续休假!所以我只能休1-8,周六周日被作废!天哪,这是什么逻辑什么制度啊!我想请问各位,你们公司是都怎么规定的?我要是跟他们争辩该怎么辩?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你们公司是强盗逻辑嘛。肯定不对的咯。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适法原则: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2.约定低于法定,从法定。且可以被认定为规章制度违法,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工龄补偿金,同时,不受培训服务期的限制。

1、休年假他那么算是错的,年假不包括周六日和法定假日。
2、公司有权控制你的休假天数,不得连休什么的,是可以的。
那是有公司要据的,连续休会影响工作的连续性,你可以休5天年假,然后再休一天事假。乘下3天年假等有时间调休用,这样你就不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