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产的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05:58
爸爸有二子分别叫甲和乙,在外又娶了个二奶,生下一子,叫丙。如果爸爸生前立遗嘱把家里的房产留给二奶的儿子阿丙,而两子甲和乙不继承其房产,请问甲和乙有没有法律依据争取回应得的房产呢?这个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甲和乙的母亲是合法夫妻,她能否也立遗嘱把房产留给甲和乙继承呢?这个房产如何继承才是合法的呢?

1.有。如果该房系父母婚后所有,该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母享有一半房产权,也就是说,父亲只有处置一半房产的权力。另外,如果甲乙都已成年且在父亲需要照顾时尽到了赡养义务,则甲乙应当分得相应的财产份额。如果甲乙和丙都还没到尽赡养义务的时候,那么父亲应当同等分配房产给以下人:
父亲的父、母、母亲,甲,乙,丙
2.无效
3.一半的房产权利
4.除了二奶,你提到的人都有继承权

该遗嘱若程序有效就有效。这是遗赠,不是法定继承。他甚至可以全部捐献。不过他只能处分一半房产。另一半是他妻子的份额。

遗产分配原则遵从立遗嘱人生前所立遗嘱,其他遗产继承人不得违背遗嘱意愿,除非遗嘱继承人自动放弃遗产继承他人才有权继承此遗产。甲乙想得到遗产,除非推翻立遗嘱人生前所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