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借包装物的账务处理有点不明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29:49
(2)出借包装物的核算: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收回的包装物备查登记即可,不作账务处理。

如果不作账务处理,那包装物收回来了,,那不是账上的周转材料少了吗??这样账实不就不实了吗??
收回的周转材料怎样能不作处理呢??作残值也需要处理啊?不然就账实不符啊

作为会计核算的包装物有特写的含义,只包括与产品销售有关而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

包装物按照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价,其核算方法因用途而有所不同。出借的包装物与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相同,计入销售费用。

在出租和出借包物时,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使用期限法摊销包装物的成本.

因为你已经作为费用处理了,也就是资产已经不属于你的企业了。
所以即使收回,你也不可能再记一次资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