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杀了人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39:48
我一个朋友他他看一个流氓老是欺负他的儿子就将那个流氓杀死了
手段比较残忍.头被砍掉.捅了70多刀.还往尸体上拉大便
他杀人以后要不要赔钱?
会不会判死刑?
如果是一刀解决是不是不用判死刑啊?

死刑。没得商量。

首先是谋杀,而且手段极其残忍,行为恶劣。

唯一有区别的,就是谋杀和过失杀人。你如果带着刀去了直接把人杀了就是谋杀。如果你说带着刀去吓唬流氓,然后和流氓发生肢体冲突时,用刀误杀流氓。那就会轻判。

但是已经不可能了,如果是过失,难道会把尸体的头切下来然后还又70几刀??

建议自首,如果查出被杀者有前科,有可能给你判死缓。死缓一般就不会死了。

哇,真的假的?
如果是肯定要拉。
如果在香港就不用
刑法不同

别人知道不,如果不知道就什么也别说。现在查不出来的人命案多得是。这人也该杀。虽然有点违反法治社会。
加入他们家人知道的话,还是投案吧,不然一辈子都要藏在躲着。现在死刑比较谨慎了。

杀人者必被人恒杀之.

即使他没过错.

但他没有决定一个人生存死亡的权利.

性质极其恶劣,肯定判死刑!也许还要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照这个情况来看是一定要判死刑的。
不过通过你的描述我觉得你的这个朋友精神有问题,如果经法医鉴定他的精神有问题,轻度精神病会判得少一点;重度精神病,无判断能力的就可以无罪,只要监护人赔偿民事损失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