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把人打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30:41
我在牡丹江职业技术学校上学,我和我们学校的一个同学有点误会。我俩的事学校已经处理完了。可是他的一个朋友在一天晚上7点多。去了把我打了。我的一个朋友找我,问我怎么办要不要打他。可是我俩去找打我的那个小子。可是那个小子已经走了,就在这个小子的寝食里有个他班的同学。他的 那个同学和我关系很好,他也没骂我 就是骂和我一起找打我的那个人。结果我的那个朋友有刀给他砍了,请问我有什么罪

首先,你的这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次,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再次,你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轻则拘留3个月并处1000-1500元罚款,重则3月以上6个月以下治安拘留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

要看你砍的怎么样了?
不过砍人.怎么也得算个轻伤害了.
门牙掉2个.鼻梁塌了这都算轻伤害.何况你拿刀砍人了.
轻伤害是可以协商赔钱的.要不可以判的.不属于治安案件.那可是形势案件啊.
说你们一句.年轻人啊!别太冲动.
等你们走上社会就知道了.现在这社会打仗就是打钱.
打人之前你先想想.你家有人当官.还是有钱.要是都没有就别打.

叫上你的那个朋友,赶快去自首,没有别的出路,不过砍人的是他不是你,所以你没有什么大的过错,但是当时你为什么不把他拉开。如果没有造成过的伤害,私了就算了,民不告官不究。先去试着解决如果解决不了,那就去自首。

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这么冲动好像你们以为打架很光荣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