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借债人骚扰其家人并造成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36:46
我有个朋友,最近家里一直被骚扰,因一年多钱因某些事情向借债人借了二十几万元钱,并且借债人借钱给欠债人时并没有立下任何借贷协议和字据,借债人曾经偿还过十几万,是在借债人过年时骚扰威胁其父母的情况下,其父母帮还的,隔年借债人一直没有偿还能力,但是在女朋友家支持的情况下结婚,住在女方父母名下房产中,其装修,家电,物品,酒席等款项都为女方支付,装修家电物品则是在结婚登记前所购买齐全,女方家属均有发票证明。结婚后没几日即过年,借债人又跑欠债人家进行骚扰,借债人家中有两位老人,母亲与后父,后父的亲生儿子的媳妇刚生下小女孩十几天,借债人结婚酒席前曾偿还过借债人1万元,而且欠债人并不是不想偿还,只是目前还没有能力,想逐渐慢慢还钱,但借债人等不及,非到其家中骚扰 并因两位老人不懂法律的情况下还作出非法律性的恐吓两位老人,例如:你们不还钱,或者不把你儿子交出来,我就打电话报警抓你们。。。你们要是不还钱,我就天天来你家,让你们不踏实,直到你们把钱给我,之类,或一直在其家门外徘徊不走,喝酒喝多了半夜来其家中长坐。。。。。目前欠债人的妻子怀孕了,借债人知道其和妻子的住处,又来其和妻子居住处骚扰,威胁要搬走他们在婚前女方家所购买一切家用电器物品(注:其妻子是在借债人借钱后一年认识并且结婚的,借债人借款项并没有应用到共同生活中)她们所住房屋也是归女方母亲名下,并非妻子所有,在借债人来骚扰过程中,借债人的妻子因借债人行为而受到惊吓造成流产,请问,这种借债并不通过法律手段而自行用个人方式上门追债并造成伤害的行为,以以上的对父母恐吓吓唬,对其妻子造成流产的行为,欠债人应实行如何的权利,并且在法律上会对借债人实行何等的处罚??
有追款人 和 欠款人名称有地方混乱,但应能分辨清楚,现在无法更改了,麻烦大家尝试来判断一下

其实不难呀!这明显侵犯了欠款人的人生权利,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样的事欠方最好到民事局去质询!

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报警呢?只要在发生时报警了,备了案,以后再来,就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