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无力偿还,追债人骚扰其家人并造成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37:35
我有个朋友,最近家里一直被骚扰,因一年多钱因某些事情向借债人借了二十几万元钱,并且借债人借钱给欠债人时并没有立下任何借贷协议和字据,借债人曾经偿还过十几万,是在借债人过年时骚扰威胁其父母的情况下,其父母帮还的,隔年借债人一直没有偿还能力,但是在女朋友家支持的情况下结婚,住在女方父母名下房产中,其装修,家电,物品,酒席等款项都为女方支付,装修家电物品则是在结婚登记前所购买齐全,女方家属均有发票证明。结婚后没几日即过年,借债人又跑欠债人家进行骚扰,借债人家中有两位老人,母亲与后父,后父的亲生儿子的媳妇刚生下小女孩十几天,借债人结婚酒席前曾偿还过借债人1万元,而且欠债人并不是不想偿还,只是目前还没有能力,想逐渐慢慢还钱,但借债人等不及,非到其家中骚扰 并因两位老人不懂法律的情况下还作出非法律性的恐吓两位老人,例如:你们不还钱,或者不把你儿子交出来,我就打电话报警抓你们。。。你们要是不还钱,我就天天来你家,让你们不踏实,直到你们把钱给我,之类,或一直在其家门外徘徊不走,喝酒喝多了半夜来其家中长坐。。。。。目前欠债人的妻子怀孕了,借债人知道其和妻子的住处,又来其和妻子居住处骚扰,威胁要搬走他们在婚前女方家所购买一切家用电器物品(注:其妻子是在借债人借钱后一年认识并且结婚的,借债人借款项并没有应用到共同生活中)她们所住房屋也是归女方母亲名下,并非妻子所有,在借债人来骚扰过程中,借债人的妻子因借债人行为而受到惊吓造成流产,请问,这种借债并不通过法律手段而自行用个人方式上门追债并造成伤害的行为,以以上的对父母恐吓吓唬,对其妻子造成流产的行为,欠债人应实行如何的权利,并且在法律上会对借债人实行何等的处罚??
不好意思这位朋友,无论这个人是否错过,但都有被法律保护的权利,虽然他借钱,但是亲人是无辜的,他借钱是在认识他妻子之前一年的事情,而且我说过了,他结婚并不是他拿钱,是他妻子家全权出的,子女要结婚,就算没钱,父母能不管么???如果你是一个明智的知法或者法律的代表者,就不应该有偏袒性,应该对此案件作出合理的解答,而不是说风凉话,谢谢

先不说什么还钱不还钱的事,因为这个钱现在等于说就是没有借,借据和公证人他们有吗,所以了钱的是可以先抛到一边。
对于他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你们可以去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还有如若不行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各种赔偿。
现在找你们说的这样你们这边还是很占理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把什么错都归到对方身上,有钱结婚就没钱还钱了,借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以后怎么还,极度鄙视。还好意思上来问。

欠债不还...还好意思说别人

法律要是被你这种人利用还真是悲哀....

还好意思来问,你还钱的话,别人会这样对付你么,你不还钱,还玩失踪,别人找不到你,那么只能找你的家人,那么是正常的,所以,你还是把钱,还掉吧,协商去处理。真是鄙视你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