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把其他病房的病人应输的液体输给了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20:26
从表面上看没发现一什么后果,估计错输的是激素类药物,孩子太小,目前看不出什么,院方只承认输错的液体是葡萄糖。我想请问是没有导致明显的后果就不会认定为医疗事故吗?事情发生2个多月了,我现在申请做医疗鉴定还有用吗,还能验出什么来吗?

是医疗事故。

而且是责任事故。

留下输液瓶、病历,可以告他们。

至于赔偿,孩子应该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只能主张一些精神抚慰金。

建议和医院协商谈判解决。

应当属于医疗事故,但要看是否有损害后果。

没有损害后果,不会认定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