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18:12
声明:这件事纯属事实,急需处理。

男a与女b(40多岁,有劳动能力)是夫妻,农村,有一男孩(在上学),现已20岁。现有财产:4间房子,一个饭店(饭店是男a与女c合伙所开,共同出钱,女b从未过问,既没出钱也没出力。由于刚开业不久,饭店尚未盈利,并且现在欠贷款20万)。

现在男a想与女b离婚(还未离),与女c结婚。

想咨询几个问题:

1、4间房子如何分配?

2、对于家里现有的存款该如何分配?

3、女b之前一直在家,没有工作,钱全是男方所赚,男方开饭店的钱也是男方自己挣得。那么如果离婚,女b是否能分到饭店的一部分财产?(饭店现在没有盈利,还有欠款,如果女b能分,应该如何支付?因为如果支付现金,男a也一时拿不出来,如果分股份,男a以后可能赖账不给)

4、女c现已怀孕,如果孩子出生,男a是否构成重婚罪?判刑吗?能判几年?

谢谢各位的帮助!!

回答你的问题前先说下,男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配的比例要小于女方

问题1、房子可以折成现金进行分配,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了就不可能再住一起

了如果一人分2间再住一起不现实,基本都是折合人民币进行分配。

2、现有的存款当然是按法院判决或协议离婚里规定的比例站多少分多少。

3、前妻当然享有这家饭店的所有权利股份阿,不管男方在外面怎么开店

怎么挣钱那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说的支付现金或股份都行,如果实在

无法马上支付可以分期付款,赖账肯定赖不了让他写协议(协议离婚的话)或

法院判决书(法院插手)

4、这个情况比较麻烦,按正常途径来说男方属于重婚罪,要判刑

3年以内有期徒刑,这要看法院如何认定了,男方如果有已夫妻名义与

女C生活(一年)那么肯定构成重婚罪,如果认定只是外遇就相对好说点,

1.2.3财产无论是存款,房产,还是饭店的资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理论上是对半分,但由于男方存在过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4.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女c已经怀孕,也不构成重婚罪。

1、4间房子如何分配?2、对于家里现有的存款该如何分配? 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3、女b之前一直在家,没有工作,钱全是男方所赚,男方开饭店的钱也是男方自己挣得。那么如果离婚,女b是否能分到饭店的一部分财产?女b对男a的投资和收益享有分割权。但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4、女c现已怀孕,如果孩子出生,男a是否构成重婚罪?在刑事方面,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具体刑罚看相关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