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将拆迁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41:58
我们家在北京市中心有一套房子,听说马上要拆迁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买的),房产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现在爷爷奶奶都过世了,房屋的第一继承人是我父亲和我姑姑。还有就是户口挂在这个房子下的有我、我父母、我姑、我姑的孩子,也就是我们家三个人,我姑家两个人的户口在这。(原来我奶奶去世前她是户主)现在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变更户主。

我姑说希望把房子分成2户,把原来我奶奶的名字改为我爸和我姑的名字,这样在拆迁时可以多得一份拆迁费,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北京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还有一点,我是爷爷奶奶把我带大的,从小和他们有很深的感情,他们的本意是希望把房子留给我结婚住,但没有留下遗嘱之类的东西。当然我姑对我爷爷奶奶也还可以,只是我爷爷奶奶更喜欢我。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姑的意思是如果拆迁给钱的话一人一半,我不知道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规定。

基本是这些情况,我想问3个问题

1、分户会对我们家(我和我父母)取得拆迁补偿有什么影响?
2、我们家在这房子户口上是3个人,我姑家是2个人,这会不会是我姑想分户的主要原因?或者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因
3、如果分拆迁款,是我爸和我姑一人一半么?

希望懂房产问题的朋友帮我看看,谢谢!
三楼的朋友,房子已经买了,不过是原来的房改房,听说是央产

首先,房子的直接人继承人肯定是你爸和你姑,如果没有遗嘱明确,原则上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一人一半,你妈、你、你姑的孩子,都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这一层面上谈不上分享房子产权。
其次,分户在拆迁时,倒是可以有情操作,按户给拆迁费,不过要抓紧,因为一旦一个地区拆迁公告发出,派出所一般是不在允许办分户手续的。
总体上来讲,你姑的建议基本上都是对的,而且是有利的,其实双方在这些事情上都看淡一些,在家庭内好说好商量,应该可以解决的。

同意一楼的说法,关键主要是看当地的拆迁公告出来没有?如果没有出来,还可以办理,如果出来了,就应该没什么戏了

首先你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你家房屋的性质,是公房还是私房。

第一种(公房):如果老房子属于租赁关系(就是每月缴纳房租),那么承租人有权获得房屋的安置权,这样的房屋也有房本的,但承租人对房屋只有使用和居住权。

第二种(私房):已经购买了房屋的产权,这种房屋属于在购买产权后即属于私有财产,如产权人已故,该房屋则作为遗产处理。

弄清楚上述问题后,我们再分开来看。

第一种情况:
最好在拆迁前进行承租人变更,因为拆迁安置措施只有承租人享有,户口唯一的用途就是,如果当时拆迁补偿按户分配的(根据拆迁公告),户口上的人可以得到现金补偿,但不会有太多。简单一点说,也就是谁是承租人,谁收益最大。(分户没大用)

第二种情况:
房屋已经变为遗产,按照《继承法》你爷爷奶奶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除非有遗嘱),这里无论房屋里居住多少人,或者户口多少人都没任何意义,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拆迁所享有的权利继承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