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当事人有无救援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5:46:09
今晚我和我表弟一起回家,走在公路上时一辆载了连司机一共四人的摩托车撞到我表弟,当时天黑了我和我表弟走在路的左边,那个摩托车太靠近路的右边,就把我表弟撞着了,我表弟没事,但是摩托车失去平衡后倒了,车上人受伤了,我和我表弟没有救援就走了,请问我有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算不算逃逸??如果抓到我后有没有责任!!

1、你和你表弟怎么会走在路的“左边”?你们违规?

2、“车祸当事人有无救援义务”:有,你和你表弟应当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依据是: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二)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三)财产损失较大的;(四)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3、“我和我表弟没有救援就走了,请问我有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你们有法律上的责任,那就是承担因为不及时报警和保护现场的不利后果:可能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4、“算不算逃逸??如果抓到我后有没有责任!”:
(1)逃逸是指为逃避处罚而逃离现场,你如何能证明你们不救伤者、不保护现场就走人的行为不是为逃避处罚?很可能会定为逃逸。
(2)如果对方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没有达到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标准:就不会“抓”你,只是找到你们后会让你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鉴于你们逃逸、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可能会确定你方全责。
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可能会“抓”你们,那时你们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