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手续必须到被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吗?到什么样的政府机构办理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7:52:22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收养手续必须到被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吗?到什么样的政府机构办理谢谢
《收养法》 第9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户口在收养人家中,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收养关系吗?
什么样的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请问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小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孩子是否有什么条件限制?
不是说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收养法关于收养女孩的收养人的资格规定是什么?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多少?谢谢
已经有收养事实但当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现在如何解决?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能认定为收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