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土地被占用应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53:03
我家是辽宁省凌海市板石沟乡大马口村,政府要在我家那里修水库,占用了全部的耕地,平均每人被占用三亩地,原本用于种玉米,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 有一嫂子怀孕六个月,对这个婴儿能给予怎样的赔偿呢?

应当不是按人头赔偿的,是按面积。再说了小孩没有出生,没上户口,不能算是一份。

国家有赔偿的规定,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赔偿
各地标准不一,你看一下土地管理法,咨询一下土地局。

按照《土地赔偿法》第四十七条每亩年平均产值最高三十倍。你种玉米每亩一千斤,每斤八毛...这得和政府协商解决。
人口应按出生算,怀孕六个月是胎儿不是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