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01:30
我今天开车从机动车道向非机动车道打右转向灯准备使入非机动车道准备停车。后面来了一辆电动车。开的很快来不及停车。车把我的车后门和窗损坏。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使。而且损坏是后面一部份。这个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不过交警说我怎么开车的.转弯不看后面.按他这么说.我应该是全责了.他还是一个未成年的人.才16岁.后座还带了一个人.我看了交通法规说16岁未成年是不准带人上路的. 而且还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他竟说他的车速在40.不快了.天呀!电动车在40还说不快.更何况他是从我后面门把手那冲向前的.我的车也应该进了4分之三了.他不是电动车太快.也不会他的车损坏严重.我的车也损坏严重.而且鼻子骨折了,不过我的车商业险交强险都是全的.车损和第三责任险也是0不计免陪率的.这种情况我个人有损失吗?

按你阐述的经过主要责任应该在后者,你应该不会有什么损失.但是结果还是要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为标准,如果责任在你,那就会牵扯到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你赔偿他的误工费的.还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以弱者为保护对象的,及时你没有责任,处于人道主义你可能也要花点钞票的.

我觉得你做为机动车也好还是按照行驶规则,你都是没有理的:机动车右转弯应当依右侧道路边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不论自行车块或慢;二是自行车有违章需要管理人员或旁人劝说,但你没有权利去撞伤违章人!!!FOR EXAMPL:如果有人违反交法行走在路中,难道机动车撞乃至压人就理所当然么?这样你就知道交警该怎样判罚了吧!!!有问题来信。我的博客http://dqdavid.bokee.com/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