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法律问题,高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24:46
情况如下:
老头和老太是半路夫妻,老头离婚后带着小一和小二两个孩子找的未婚的老太,后和老太又生了小三和小四,现老头己去世多年。

老头生前有两套房,一套在二十多年前分的,十多年前已经买下(用工龄折的
那种),现老太和小儿子小四住在这儿。属名老太

另一套房由于产权单位混乱,所以整个楼都没有售,现
每月交房租,属名是老头和老太的儿子小三

问题一:如果老太去世,这两套房怎么分配?
问题二:老太要是在世时想把两套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小儿子,是否可以,是否
需要小一和小二两个孩子同意放弃
问题三:交房租的那套房这几年很可能拆,如果回迁,回迁后的房写谁的名?
回迁的面积和户口的人数有关吗?
如果不回迁,直接给现金,那么法律规定,钱应该给谁?
A.两套房子都是在老头和老太结婚后老头单位分的.
B.小一和小二在老头离婚时都还小,一个16岁一个10岁 ,老太也抚养了他们.
C.拆迁的问题是发生在北京
D.根据以上补充,那么这两套房子现在都应该是老太的财产了吧?她生前想给谁,其它的人用不用签放弃?她死后没遗嘱,这两套房子应该给谁?

你的问题很复杂(真的,因为牵涉到两次继承),其中涉及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第一套房子(已经产权明晰),到底是在老头老太结婚前就已经取得了,还是结婚后才取得的。

如果是两人结婚后才取得的,毫无疑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了老太一个人的名下)。

如果该房在老头老太婚前取得,那显然是老头的婚前财产。但是(这个讨厌的“但是”),由于老头处分了自己的婚前财产(把产权人改为老太,视为赠与),因此这个房子就是老太的了。

第二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小一、小二与老太到底有没有形成继父母继子女的关系。
这关键要看,老太有没有抚养过小一、小二(简单的判断就是:两人结婚时,小一、小二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住在一起,就是抚养;如果小一、小二当时已经成年,那就没有抚养)

在没有搞清上面这些情况前,无法给你准确回答,但简要回答一下,供你参考:
1. 即使小一、小二与老太没有继承关系,小一、小二仍然可以在老头去世的时候继承老头的财产(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法定继承,老太、小一、二、三、四,五个人都是继承人,每人有1/5);

2. 上面说的继承老头的财产,包括老头的婚前财产以及与老太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财产。

3. 只要是老太的合法财产,她生前想给谁,谁都没办法阻止!(她百年后想给谁,也是没有人可以阻止的:通常情况下,她完全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把财产全部留给某个子女或非子女,这是她的自由!)

4. 产权还未明晰的那套房子,也很复杂(我们国家的土地房产制度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最乱七八糟的土地房产制度了!)。产权首先是个问题,拆迁如何补偿(按面积,还是按户口,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又是个问题。

建议你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期对自己权益做最大化的保护。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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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一下:

1. 既然是婚后获得的,那么房子就应该是夫妻共同产(即使登记在某一人名下)!上面已经给你分析过了;

2. 既然是夫妻共同产,那么其中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