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复婚财产(房子等)需要公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59:48
请问离婚后房子归女方,现在想复婚,但是又不想再有问题分开的时候出现财产(房子等)纠纷,那么请问这种情况下需要将房产进行公证吗???去哪里公证?

谢谢各位专家!
下面说的.是不是说。.过户了到了5年以后.又会是共同财产啊......如果没公证的话(已经过户的情况下)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是郭琳琅别误导别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公证是可以的,但不公证也是可以的。公证只不过是加强一下法律效力而已。
你这种情况是因为已经归女方所有,复婚也是属于婚前财产,无论过多少年都是婚前财产。但婚前财产公证是有必要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而婚前财产公证能有效防止和解决此类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能起到证据作用。
当然,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双方的态度,纯属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