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聚会意外死亡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5:51:17
生日聚会,朋友意外死亡.年龄23,在校学生,在没有劝酒的情况下,不超出平时的酒量,让其在沙发上休息,发现出问题,送往医院,路上死亡,医院初步认定酒醉呕吐物导致死亡,这个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是在浙江杭州地区发生,按照责任认定的的话,要是赔偿该如何?~

依照刑法,当事人间无责任。依照民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在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当事人间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这个是法律上的公平责任原则。

通常可以按照下列情节来考虑
受害人本人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对个人的情况应当有足够的了解,应当对受损事实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其他当事人作为这件事的参与者,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因为,受害人的酒醉的事实的发生不是单纯由一杯酒构成的,而是每一杯酒共同构成的。即从第一杯酒开始,就是为其死亡奠定了基础。就如一个人吃饱,不是吃到第三张饼才吃饱,而是由之前每张饼的联合。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每个人都变相的参与到了受害人的死亡过程。因此应当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补充责任。
至于当事人间说未曾劝酒的证言,因为当事人的证言是对自己有利的证言,在法律上被接受的可能性小,是应当排除的证言。即没有充分事情的情况下,法庭不会采信此证言。
至于过生日宴会的主角,在此事上责任会重于一般人。因为,他作为这个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尽到保证每个人人身安全的责任。而在此事的发生上,组织者未能尽到保证当事人人身安全的义务。因此他的责任重于其他参与者。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估计在赔偿的认定上,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受害人本人,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责任。活动组织者,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其他人共同分担剩下的责任。

意外事件,自己负责。

除非化验证实呕吐物中有有毒物质,否则,无法追究他人。

如果证实有有毒物质,则分析是酒类中毒还是食物中毒。分别追究酒厂、提供食物和制作食物的人的则人。

意外死亡,无需承担责任。 除非是中毒,还可以追究别人责任,

意外死亡,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