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离婚对自己有好处还是不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20:16
情况如下:
1 女方40岁,身体较差一直在家休养,无收入来源,
2 家中有一子马上满18岁,仍在读书 无自给能力,
3 家中两套房子,一套在女方名下现居住这套,一套在男方名下现出租,
4 家中存款现以女方名义储存
现男方有外遇,要求离婚,女方及其儿子均无收入,全靠男方供养。
想知道,到底是离婚 对女方以后生活有益处还是不离的好。
如果离婚,因为小孩马上满18岁,男方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学费生活费就需女方自理。而且因为无工作无收入,生活会很困难。
要是离婚的话,离婚协议怎样才能最大保障女方和小孩最大权益?
男方是想两边都要享齐人之福(这是男方明确表示过的),第三者曾经对女方进行过骚扰和示威。

离婚协议:1、孩子(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由男方抚养到参加工作、有独立收入为止。2、两套房子一分为二。男女各一套。3、家中存款归女方所有。男方接受这些条件就离吧。不能再做任何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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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得出一个结论,女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自立,不然连离婚的资本都没有,真悲哀

如果男方提出离婚你就提条件啦,如果他没提离婚你就不要提,装着不知道最好.

如果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离婚对女方没有利处,可是在男方的心情里也有着一种难言之隐,就像二楼所说的,如果男方同意此要求呢?最后可怜的还是女方。因为桶里水是要用完的,山间的泉源是随时可取的,虽然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但金钱也不是万能的。
既然男方已厌倦了这家庭的生活,有了外遇,就算断续留下来双方都得不到快乐与幸福。问题就在于男方的心理上。他要想离谁也留不住,就算留下也得不到幸福。

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