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才能维护甲的合法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51:26
乙诬陷甲偷了他家的东西,叫上丙丁三人将甲打伤
甲因不懂法律程序,加上乙一伙恐吓甲不准去派出所报案,故没去医院验伤。现在甲伤已好,想起诉乙一伙,没有医院的书面证明,担心证据不足。

甲已经到派出所报了案,伤势也不重。但因乙甲的精神、名誉皆大为受损。
注:随后因口角冲突乙还打了甲的哥哥,从甲的哥哥身上勒索了350元人民币。
该怎样做才能弥补甲的损失?

第一,甲的伤如果在医院治疗了,那么从医院的病历应当能够认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则丙丁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甲报案后,公安局应当将丙丁等三人刑事拘留。
第二,乙打甲的哥哥,并向甲的哥哥索取350元,该行为已经构成抢劫。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身体伤害提起的诉讼期限是1年,你要看是否超过。再次,由于没有及时验伤,又没有医院证明,因此举证很难。

另外,乙打了甲的哥哥,从甲的哥哥身上勒索了350元人民币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没有医院的验伤但是有住院治疗的花费清单吧,可以提出赔偿。
可以提出诉讼,证据有:报警的存根,医疗费清单,最好再找证人以证明乙行为。同其哥哥为共同原告,要求精神赔偿以及实际发生费用。

申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诉讼时效应该没有过
但是没有证据怎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