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人办劳保要带什么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31:28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此表一式三份,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手续后领回一式两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注:用人单位(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劳动者(包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劳动者)必须先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后,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以下几类情况不必先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可直接办理参保登记:

  1、农转居、被征地、居民医保办理单位及其下属人员的参保登记;

  2、隶属中央、省、部队、外地的单位办理单位及其下属人员的参保登记;

  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理下属在编人员的参保登记;

  4、超龄人员办理延缴。

带劳动合同,身份证、工资单、单位证明。

您需要携带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及姓名、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