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遭虐待可以申请离婚和经济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9:03:15
小梅98年结婚后育有一女,三年后生病了,丈夫离他而去,不管他,听说已另觅新欢,导致他精神分裂,再加上夫家虐待至今有六、七年,现在没办法只能回到娘家暂住。请问小梅娘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裁决离婚和经济赔偿吗?具体那些方面的赔偿?

如果小梅现在精神分裂,为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母亲,可以为她申请离婚。
男方另寻新欢,如果已经和新欢结婚了,那么就是重婚罪,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和新欢长期共同居住,即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以上两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人均可提出赔偿——《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并且,根据小梅的个人情况,根据《婚姻法》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到当地派出所指控“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