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担保,怎样才能不损害自己的利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19:55
刚刚一个大学同学要我帮他做担保!他是做保险的,在国泰人寿,现在是襄理!因为我是昆山的,他是外地的,所以他们公司考虑到一些因素,要求有一个当地的担保人担保!我这个同学么,也就找到了我!电话打了好几次,我那时以为是要我买商业保险,所以才没接的!今天他是托他的主任,也是我的大学同学打给我的,说了担保一事!说真的,基于这几次,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感觉蛮难为情的,总不可能别人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冷眼旁观吧?说不过去!而且大学里还算是相处得可以的!但是我最大的担心还是,如果我给他担保了,以后出了事情可怎么办阿?可是要我来承担的丫!我想知道,担保需要一些什么手续,才能不对自己造成利益上的侵害?
对了,他只是说要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就OK了,也没有说要我提供或是签担保书的!

贷款方面:
首先,需清楚借款的用途,这是最关键的。投资项目是可靠的,才能保障还款能力。如果项目的周期长于贷款期限,那么,在期限内,要有另外的渠道筹集到还贷资金,如果没有,那么就是担保人替他还款了。
风险应对方法:
一,经过考察,可以选择拒绝担保;
第二,无法拒绝,那可以让他增加担保人,并约定担保比例;
第三,可以做一般的担保,不要让自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点,可能银行会不同意。

其他担保:
任何担保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法律责任,在做担保时需要有这些意识,需慎重考虑。

这个担保没有关系,可以担保,因为这个不是金钱方面的担保,不存在追究连带责任的问题。

这只是公司要求,不存在法律效力的,就像有的公司招人,要其带无犯罪证明一样,还有的公司招人,要带体检报告。

这个公司招人,可能要求当地人担保,公司觉得保险点,但是这种担保不存在法律效力的。

可你也要注意,公司一般不会让你签担保书。若公司要你签担保书,则你要看明白条款,是否存在一些不正常的条款,有正常的条款就不能签。

不正常的条款就是什么造成损失,要担保人赔偿啊,什么的,一般公司不会这么干就是了。

公司也可能要你写担保书。担保书你就写,谁谁谁,多少岁,在接触中自我感觉该人品行良好,未见过其有打架斗殴的情况,未见过其受过法律追究,什么什么的,别的就不要写了。

公司很可能只要走个程序,随便写几个字就可以了的。甚至口头担保就行了。具体你得问他要怎么担保。

其实主要还是看你们的关系,你若跟他关系好,就帮帮忙,大学同学怎么说都是有感情的。担保这个倒出不了什么事,如若他杀人了,放火了,自然他自己坐牢;他偷东西了,借钱不还了,亏掉公司钱了,更没有你什么事了。如果公司给你担保书里面说偷东西了,借钱不还了,亏掉公司钱要担保人负责,鬼才给他担保哪!

你若不熟悉,那又管他干什么呢?

1、给人担保完全不损害自己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既然担保,就要承担责任,贷款人不还,就该你还。
2、《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