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22:31
本人由于家里面有急事需要回老家处理。在此,我向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本人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根据新劳动法,我是否能向该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
劳动法是这样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因个人原因自愿自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你所列举的协商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指由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情形。

你提出离职的话,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

公司提出的话,可以有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 你不能向单位提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