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位大侠知道《唯物主义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关系》怎么写吗??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7:42:55
谢谢个位~~~~~

辩证法规律属于抽象形态的运动规律。作为抽象形态的运动规律,具体表现为黑格尔揭示的绝对方法——辩证法及三大规律。显然,停留在唯物论的直观抽象层次上,是决不可能揭示出这种绝对方法的,因为它与唯物论的出发点是根本对立的。唯物论强调一切都从客观存在出发,绝对的方法却需要从概念的推演中把握住。这就是辩证法的规律为什么由黑格尔这样的唯心主义者揭示出来的奥秘。因为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超越了唯物论的限制——停留在直观的事物上面,上升到事物的本质高度,通过概念把握了抽象的运动规律。

  毛泽东在分析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时,始终坚持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结果认识只能停留在直接性的层次上,不可能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由于抽象层次的限制,毛泽东生前始终不能把握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事实告诉人们,要想把握住辩证法三大规律之间的内在联系,就必须从唯物论具有的直接性抽象层次的限制中摆脱出来。

  从直接性上升到间接性,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它需要人们在思维方式上产生质的飞跃。在认识论中,知性和理性属于两个层次,在它们之间存在质的飞跃,不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对立统一关系,而是量变质变的对立统一关系。对于这一点,我们有亲身的实践。在“1+1”的哲学证明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特定数1的抽象表示法。它是整个哲学证明中唯一上升到二次抽象高度的产物。作为直接性的抽象,我们用奇数、偶数的基本数(最小数目)来代表它们的本质时,这样做就属于直接性的抽象,于是表示为:

  1 和 2

  奇 偶

  这种表示法对于一般人来说,还能够认可,因为它处在直接性的抽象层次上。然而,特定数的表示方法则是上升到间接性的抽象层次上,具体表示为:

  1

  特定

  在这里,用来表示辩证运算量的特定数1和用来表示偶数本质的2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经过分析人们就会发现,它们二者在质上都表示偶数,然而,在形式上却截然不同。特定数用偶数的对立面1来表示偶数,显然这是一种间接性的表示方法,而偶数的本质则直接用2来表示。为什么会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法表示偶数呢?这里面的奥秘在哪里呢?

  原来,特定数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