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的法律问题。麻烦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27:55
我妈和我爸.在我二岁的时候离婚了.我的抚养权在我爸那里.
现在我19岁了.我想去读书.向我爸拿钱.他不拿.
我去法院告.这种我有理吗.?
真心希望大家帮帮忙.
意思就是我去法院了.
他现在还该不该拿钱.?
用法律来说.不是用情面来说.

抚养权?你首先要搞清楚什么叫做抚养权?抚养权是你父亲在你成年之前对你进行的必要的生活支出,包括吃住等一系列要素,当然其中也包括教育所需支出的费用。可是你记住,9年制义务教育是国家给与你的保障,也是你父亲应该对你承担的义务。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你已经成年了,成年指的是对于你来讲已经不存在监护人了。你已经达到了完全责任年龄,之后到此结束。按理你父亲是可以不向你承担任何费用的。所以你父亲并无义务向你提供你读书所需要的钱。
相反的对于你来讲,读书是件好事,父亲不给你必定是有他的理由,而你却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阿!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等等都可以啊。毕竟是自己的父亲和孩子,有什么事不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呢?何必要不顾亲情闹上法院?自己好好加油吧!

你的抚养权在你的父亲,那么你有理。但是如果打官司,可能在十九岁上面的有点棘手。

不行,你已经成人了,中国法律在子女十八岁后父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以及包括一切费用

法律规定18周岁后边有个独立生活为止,如果18岁你已经参加工作,现在辞职深造,他拒绝有道理,否则没道理。建议找他关系好的人先做做工作,实在不行再上法院。这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的,虽不是义务,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