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09:56
我于4年前由于工作之便认识了一个东北女人。我们两个都是已婚,后来她离婚,带有一个女儿。我们同居后,由于同情她的生活状况(对方无正当职业),经常接济她,大约每年都要有一万多元钱接济她。后来,她怀孕了,执意要生下来,由于胎位不正,需要剖腹产,在此之前的前一天晚上,她担心我以后不理她们了,强迫我写下了一张10万的欠条,否则就不做手术。考虑到她的安全,我写下了借条。后来产下一女,为了其能更好的生长,决定送人,我给她一万元。我们分手了。两年后,也 就是现在,她到法院起诉我,要求我归还欠她的10万元钱。请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你可以主张对方乘人之危,与你打下欠条。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此合同。

这个也好解决,你把事实经过说清楚,再用相应的证据证明,运用法律知识是能够维护你的利益的。

你打电话跟他说,他是在违法,然后把通话录起来最好多套些对你有用的话。如果没充分的证据很难证明你的清白

你打电话跟他说,他是在违法,然后把通话录起来最好多套些对你有用的话。如果没充分的证据很难证明你的清白
回答者: ABS5393119 - 门吏 三级 2-5 08:50

上面说的很对,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情况下,你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的欠条是在被胁迫下写的,你是不欠她钱的!
如果你不能证明,法院会认定你要还钱的!!

社会真复杂,你你已婚了还搞外遇,真对不起你老婆啊…

恐怕对你不利,就算法官相信你说的,可你能找出利于你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