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两个案例,想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25:58
1.丈夫由于车祸死亡,获赔偿金是10万元,但是这10万元全部给妻子拿了(丈夫生前没有遗嘱),两个儿子(已满20岁)一分都没有拿,请问两个儿子可以要求遗产继承吗?妻子也说以后不要两个儿子赡养.

2.丈夫搞建筑时不小心摔死,获9万元赔偿,其中5万元给了妻子,3万元给了儿子,另外1万元两个女儿一人5000元,这样合理吗?女儿可否要求与儿子获的一样的赔偿?

1、当然可以继承。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遗产。

赡养问题妻子说的话没有意义。赡养是婚姻法规定的成年有能力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即便妻子现在书面表示不需要儿子继承,但是若干年后妻子反悔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一样会支持妻子的。

2、不合理,再没有遗嘱得情况下,遗产(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处理)一般平分。

妻子占5万元实际上就是不合理,因为妻子,儿女都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再没有协议的情况下,除非个别继承人放弃部分继承,否则违法。

儿子可以提出诉讼,女儿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第三人诉讼或者儿女一同提出诉讼,要求重新分配遗产。

对于问题一,两个儿子可以要求继承,死亡赔偿金是属于丈夫个人自己的财产。妻子和儿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相同的权利。
问题二中,您问的比较笼统。这个要考虑到具体的继承人的情况的。如果两个女儿已经成家了,儿子又是未成年人的,妻子又年老,这样分是可以的。妻子和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是说他们继承的财产份额是要平均分。在具体分割的时候,要考虑到具体的。比如尽的抚养义务啊,是否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啊。如果在条件相等的条件下,女儿可以要求获得与儿子一样的钱

1、儿子有继承权,可以要求遗产继承。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2、可以要求平分遗产。原因同上,继承是不按性别,年龄来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