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无军籍职工的退休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58:56
属于编外职工,军队内部有没有统一的文件规定什么的,可以办理内退,另外现在办理病退好办吗?(当然不是真的有病的情况), 另外我们的情况是输入工程部队,常年在野外施工,在高原地区也有多年施工经历,这样情况有没有可以提前退休的规定呢? 在要是现在我直接辞职了,那我的养老保险和医保怎么办呢?

民安发【2005】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军队机关、部队及纳入军队编制管理的招待所、幼儿园、装备修理机构、实习工厂、试制试验车间、营房维修机构、文印机构、军人服务社、农场(生产基地)等事业单位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且纳入国家劳动计划的全民固定工人和建国后至2004年底前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发【1992】23号);参加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工作5年以上退休退职,职工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
五、安置去向
军队无军籍职工一般实行就地安置,也可回原籍安置。
六、交接办法
单位办理无军籍职工交接手续,军以下单位人事劳动管理部门应当向接收地省(市)级人民政府民政厅(局)安置部门提交其移交人员的下列材料:
1、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通知书;
2、 本人档案;
3、 本人组织、行政关系介绍信;
4、 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其是否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
5、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无军籍职工办理交接手续后,移交当年个人剩余月份的退休退职费和医疗等仍由原军队单位负责,从移交后的下年度起由地方财政负责。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后的住房保障由军队负责,包括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

军队无军籍职工工资福利一般由地方财政负责,部队统一管理除工资福利外的权限.如县级武装部职工.一般野战部队没有无军籍职工.你们的情况,还要你所在部队(现役单位)的负责你们的军务或政治部门给予明确答复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