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时过马路被撞死行人应该担当多少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1:37:47
如题: 一行人由北向南横过公路(该公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一辆挂半挂大货车沿1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559公里加300米处时预期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车速本人暂不知,机动车与行人接触的车身位置约为中部。) 相求大家告诉我,那么行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越具体越好,我在这里跪求大家了。对本人有用的回答者,追加高分!这里洗诶诶大家了。
对不起 上面打错字了,洗诶诶→先谢谢

全条街都没有人行道设施?前50-100米呢?如果不远处有的话,车主负给行人的责任是不多的.如果都没有,车主及车主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一点损失,同时这也得看法律规定了

交警一般认定行人付次要责任,车辆付主要责任,但是车辆具体赔偿百分之多少就是法院说了算的

110国道是否允许行人上去?是否有警示标志或者隔离?这些都与责任认定有很大的影响。交警队会根据事故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准确的责任判断的,不过即使是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一方还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详情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只能告诉你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