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的棕色阳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14:34
在美利坚的土地上我允许自己睡第一个懒觉的时候,是在终于拿到了微电子的博士学位之后。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可是给远在祖国的妈妈和导师打了电话报喜之后,我却开始思虑起一个问题。

可以说,一毕业,我就被那家大型公司相中了,优厚的待遇使我一向渴望回国的心动摇了。
原来信誓旦旦说一学成就回国的话突然之间变得那么遥远,不再清晰。最后,我给了自己一 个很好的理由:我学的专业必须在国外才有发展。我在电话里对妈妈说:暂缓回国。

在公司,我干的如鱼得水,我沉浸在自己的骄傲里不可一世。

10月的时候,我被公司派到得克萨斯州出任技术指导。闲暇之余,我喜欢到附近的华人广场去转一转,看见同胞总令我觉得温暖,我也不是不想家的。

遇到小雷尼的时候是在冬天。雷尼一家就住在广场附近,我知道他是印度来的,今年7岁。那一天特别冷,我急匆匆走过广场的时候,看到雷尼站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高兴。

我停下来:“小家伙,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啊?”

“我要回新德里啦!”好像他的幸福要让全世界知道一样。
我看着他笑,他继续说:“爸爸的工作完成了,我们就要回去了,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

我说:“这儿不好吗?”

他用纯净的眼睛看着我:"这里很好,可是这里的阳光没有新德里的阳光好,你知道吗,新德里的阳光可以把皮肤晒成棕色,爸爸说,棕色的皮肤是最漂亮的皮肤。"

我看着他,很久说不出话……

“姐姐,你怎么了?”我一怔,对他笑了笑,站起身来,我拉着他的棕色小手,眼前的世界 忽然模糊了。是的,新德里的阳光可以把皮肤晒成漂亮的棕色。可是谁能说北京的阳光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阳光,黄色的皮肤不是世界上最好看得皮肤呢?

大雪纷飞的时候,我在机场送走了雷尼一家。接着我坐上了回国的班机。感谢那个7岁的小家伙,是他教会我热爱自己的祖国。

问题一:“我急匆匆走过广场的时候,看到雷尼站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高兴。”这句话带有歧义,按文章的意思可以怎样改?

问题二:请你在文中找出强烈表达作者热

可是谁能说北京的阳光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阳光,黄色的皮肤不是世界上最好看得皮肤呢?

一:"那么"改为"特别"
二:"可是谁能说北京的阳光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阳光,黄色的皮肤不是世界上最好看得皮肤呢?"

我急匆匆走过广场的时候,看到雷尼站在那里,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高兴。
可是谁能说北京的阳光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阳光,黄色的皮肤不是世界上最好看得皮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