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进行诽谤会怎么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51:28
事情是这样的,一家公司欠我的工资不还,我就在网上诽谤他。结果他找到了我。事后,我在所有发表的论坛,进行声明 道歉。

大家说还会不会有事?
希望给一个详细答案。谢谢
我已经声明道歉了!在各个论坛都已经道歉了!还会不会有事?!

我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可是我说的并不是欠工资的事实。。。我是说其他捏造事件的~~~~~~~~~~~~~~

会有事吗~~~~~~

第一,如果没有造成公司的实际损害后果,没事的。
第二,既然公司和你私了了,应该也就不存在公了的问题。
第三,即便造成实际损害后果,通常也只是民事责任的问题,不存在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规定的诽谤罪,仅限于对自然人的人格的侮辱,而不包括公司。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你说的是整个公司 ?

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如果你诬陷的是整个公司
那么不构罪
如果你诬陷的人不告诉 也就是不起诉
那么也不构罪
如果你诬陷
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也不构罪
按照你的描述
我觉得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问题
而且你已经道歉了
说明你已经挽回了部分损失

就算他要告你
最多也就是民事诉讼
恢复名誉 赔偿损失等方式

请放心

1.再向该公司写一封书面的道歉信。(并且留底)
2.书面的道歉信也要表明在网上的语言过激、一时冲动、不冷静、急着还债、迫于生计、有夸大之辞,......;
3.态度诚恳,下不为例。
4.该公司不会追究你的。

虽然有关在因互联网上诽谤的事实已经大量出现,但是现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还不是很多.
我帮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