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和婚前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51:00
1、婚前交首付,房产证上是父母和我的名字,用公积金贷款。由于每月还贷数额小于公积金每月缴存数额,只需每月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不需另贴。婚后就是按月扣除直至还贷结束。请问,这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如果房产证上仅写我的名字,这房子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
3、由于准备购买的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涉及以这处房产抵押的问题,是否就是指在还贷为结束之前,这房子还不属于我及我父母?
感谢plyzaa!只是婚后公积金这部分收入是否算作共同财产呢?至于您的疑惑,我想,不管是何原因,如果非得离婚的话,还是会考虑对方的。这只是一种自我保护吧。

我只确定2,3
3.按照我国法律物权优于债券,付完首付贷完款,房子就属于你,但是你跟银行还有债务关系。大体就是扎意思,呵呵
2.根据新婚姻法,再领结婚证之前领到结婚证且只写你的名字,就是你的婚前财产。
还想问一下,如果离婚时房产全部判给你,你是否会完全不考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