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被亲戚骗了,她还跑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3:38:38
我有一件借贷纠纷的事情寻求指导,万望在百忙中释难.
1997年10月初,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要开饭店,借用了我家的房产做为抵押,从银行贷了9000元.当时写了借条,约期三个月归还,可是过了两个月零接(65天)借贷人突然举家失踪,不知去向,所开的饭店里的不值多少钱的东西也被房东扣押(因她欠房租费).后来我们多方寻找无果,在寻找的过程中得知,她借了很多人的钱没还,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总之凡是她的亲戚,朋友,同学,邻居几乎借遍了.至此我也明白了她是因为借不到钱了,用这种欺骗的手段来倒钱.她开饭店两个月的收入加之欠的房租,米,面,油钱大概两万多.人一逃跑,钱也就不用还了.
后因银行追债,我家变卖了房产,替她还了银行贷款和利息.因这事我父母双大病了一场,几乎倾家荡产.
我要问的是:1.借贷人的这种行为的性质? 2. 事情过去10几年了,我家的权益是否还能主张?3.我想在网上公布她的真实姓名等,查找她的下落是否可以?4.有关的执法部门能否受理这事?
谢谢.

房产属于不动产,要办理抵押的话需要办理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登记,那么抵押是无效的。如果你的亲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你家的钱财的,那么她就构成了诈骗,她的诈骗数额是9000元,按照刑法量刑的话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那么追诉时效最长就是五年,所以你家已过了追诉时效。就算是按照民法请求民事赔偿的话,也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你自己没有权利随便在网上公布她的真实姓名查找她的下落,一般是公安机关才有这个权利。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有关的执法机关一般也不会受理你的申请了。

都十几年了??
想人肉搜索 开始没报案?

借贷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如果你们事先知道她借款是开饭店,而且同意用自己房屋抵押贷款,那她不是欺诈,现在只是借钱不还.如果现在见到她,可以要求她归还欠债造成的损失.你在网上寻找到她的可能性不大,法律部门不会帮助你寻找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