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亲春损失的相关解析,对方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54:31
内容:男方已婚,女方被男方欺骗长达两年,男方一直对自己的婚姻状况隐瞒。女方得知后方知道自己被欺骗了,现在要以法律的渠道为自己讨回公道,期间的欺骗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制裁。
请多方给以详细资料。
如果现在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在一起同居,但是当时是因为男方隐瞒有妻室的事实,没有女朋友,才答应在一起的,但后来发现他是骗子,我们也没有说是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算是情侣,对于这样的欺骗少女行为,法律没有维护的条款吗?我要为自己逃回公道 。

现行法律体系中,对“青春损失费”的问题并无明确的规范性规定。
虽然在件事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但是现行法律中无法找到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最高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出台过相关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是目前就精神损失的最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但是在该解释中并未对“青春损失”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但是这个问题,如果从法理上讲,如果对过错方不予以制裁又显失公平。所以从法理的角度上讲,应该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主要的是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在不同地区,法院就判决结果亦有不同。同样是以“请求赔偿青春损失”为由,有些地区的法院会支持,有些地区的法院就不支持。

没有结婚那里来得重婚一说,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如果有事实婚姻的话,到是可以起诉对方重婚.

如果只是情侣关系而同居,没有办法.

因为法律对不知情的婚姻第三者提出赔偿并无规定,如果你们已一起同居,只有男方配偶得知以有配偶者依法人同居提出离婚和损害赔偿。。。
如果以夫妻身份在一起生活,可以提出重婚。。。
在此期间男方以许诺婚姻为由索取财物可以起诉归还
婚姻法是以保护婚姻关系为目的,法律不过分调解人的私生活,所以感情生活要谨慎。。。

向法院提起重婚罪诉讼。

一楼的回答有点武断,从楼主的提问我不能看出楼主和男方是否结婚或已经已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确实已结婚或已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对他提起重婚自诉。如没有我假设的情况就只能快刀斩乱麻,快点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