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的土地纠纷赡养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46:34
爷爷意外身亡后,我爸和他弟协议将爷爷留下的地平分,村长为中间人。后我叔反悔,趁我家外出之时将我家的地留为己用。春节回家后,我爸将其种在我家地里的作物毁掉,并在两家地之间划清分界线。我叔知道后和我婶带着锄头芊到我家将我家的玻璃全部毁掉,并在我家大闹,推倒我家摩托车自行车并将锅碗瓢盆一应损坏。出事时我们全家都在,我哥和我爸与其大吵,双方欲动手时被大家拦住。事后报警,警察来了后他俩已离开。警察的意思是这事只是涉及土地财产纠纷,要解决得打官司,就目前情况双方没打起来,而且财物损失不大,所以达不到拘留条件。最终警察前往对方家调解,不了了之。
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事事以人情关系为重,打官司肯定不能解决,即便要解决也不知道得花多少钱。而且我叔一家蛮横不讲理,之前爷爷去世时我叔将我爷几乎全部财产据为己有,并且不赡养我奶奶。我爸将我奶奶接到我家住,其后双方还多次发生冲突。目前已断绝兄弟关系。
请有经验的朋友给个意见,这事怎么解决?不要说地不要了之类的话,要知道在农村一分地就是命根子,一分钱也是钱。
谢谢fozu22919 的回答。但是我们家没有打官司的精力,能不能讲点具体点的实际点的解决方法。我现在想的怎么也得报复他们

一,关于土地纠纷,可以按民事纠纷来处理:
  1,自力救济: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2)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3)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1)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2)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3)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4)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5)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6)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1)公力救济是指诉讼;
  (2)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二,关于赡养:
  1,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