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还能继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53:35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经法院判决我和我弟弟妹妹平分.我弟弟说不便管理经我们协商签订了公证协议.内容是我弟弟妹妹放弃继承权由我一人继承我给他们6万块钱.可现在房屋按市政府规定要进行拆迁我弟弟又要求继承.请问他还能继承吗?

都给过六万块了,又公正过,法律承认过他之前的做法了,就不能再后悔继承了

不能

按照《继承法》规定,你弟弟和妹妹已经放弃继承权,而且已经签订了相关公证协议,因此你弟弟和妹妹无法继续行使继承权利。

一家人嘛,继承不继承又有什么关系,一家人的事怎么还让法院决定,还这样那样的,至于吗?你这大哥当的也忒那个了吧,也太能计较事了吧!你要是真不分给他点,他又要要,到时候你们兄弟关系肯定好不了

根据《继承法》规定,你弟弟现已丧失继承权。
因为你们之间已经协商签订了公证协议,并给与其适当补偿6万元整,自合同生效之日视为你弟弟放弃继承权。

赖皮的人哦,怎么可以反悔呢,当法律是儿戏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