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已故,外婆该外孙女来赡养吗<外婆有儿子> 急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32:01
外婆有四个子女,有两个从小就送给别人养,留下我母亲和大舅.从我懂事来,外婆都是跟着我们家.由母亲照顾.大舅没管过.现在我母亲因病去世.我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母亲死前给我留下一个门市.我靠门市收入读书生活.母亲在遗嘱公正上说明要我照顾外婆.门市收入对于我生活刚好.我没能力照顾她.我大舅不管.声称外婆由我管.我很气愤.我外婆重男轻女.这么多年一直在我家.不愿去我大舅家.现在,我外婆起诉告我不赡养她.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要求法院明确出来你每月要支付外婆多少生活费用,也就是说你同意按你母亲的遗嘱办事,但是每月给外婆一块钱也算“照顾”、给一万也算“照顾”,按你们当地最低生活水准,要求法院明确“照顾”外婆的水平。
其次,要求法院将这一水平,2/3由你大舅支付,由此起诉你大舅。
说白了,你不能不管。管多少?法院决定。

法条内容: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这次修改婚姻法对隔代抚养和赡养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是隔代的直系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在具备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形成抚养和赡养关系。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法律对祖孙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都作了规定,而且既没有区分父系亲还是母系亲,也没有区分孙辈为男性或者女性。就我国目前情况看,虽然三代同居家庭的数量在逐步减少,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所以三代同居的家庭仍占着不小的比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的寿命在普遍延长,人口的老龄化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性问题。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立和完善,靠社会的力量还远远不能承担对老年人的扶养。同样,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社会福利院等机构也没有能力完全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因此,隔代扶养可以说是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面临的一个问题,扶老育幼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需要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而且也需要法律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祖孙之间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形成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被抚养或赡养人的父母或子女死亡或者无抚养或赡养能力

主要是包括两种情况:(一)子女在未成年时父母双亡,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二)子女在成年后死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无法赡养其父母。在第一种情况下,需要被抚养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承担抚养的义务;第二种情况则需要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来承担赡养的义务。1976年我国唐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