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重病,外婆应该谁赡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16:18
母亲不幸患了白血病住院了,父亲要照顾母亲,我要上班,母亲是他们家里五个子女的老大,原来外婆由她照看赡养,现在她病了,外婆不肯去养老院,别的4个子女也找出种种理由不愿意赡养,我该怎么办?

母亲病重,由其他子女和外孙子女共同赡养外婆。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外婆的子女,对外婆都有赡养义务。因母亲病重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按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外孙子女应当代母承担对外婆的赡养义务。

  不管是老大 还是老二,子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你家里现在也是非常困难。其他的子女当然应该尽到赡养的义务。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上讲都说不过去了!!就算你妈妈没生病,也不光是你们一家的义务,应当是5个子女共同承担起赡养义务。 5个子女,连一个老娘都照顾不了。你说现在这些人怎么都这样啊?真是混帐到了极点!!强烈鄙视,真是不配为人! 下面是一点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你可以参考一下,你再劝劝那些不孝的人,如果实在不行,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了!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自己的父母都不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