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风险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46:54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的,可以根据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后,可以根据货运合同,向某汽车运输公司追偿。
至于某汽车运输公司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本公司司机刘某主张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关键看“货物何时交付”,因为风险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
1、如果运费由甲公司承担,即送货上门。货物送达乙公司时才算完成交付,送达前的风险仍由甲公司承担。
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41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运费由乙公司承担,即代办托运。货物交给运输公司时即算完成交付,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这里所说的“风险”应限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不包括交通事故。
所以在“运费由乙公司承担”的情况下,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乙公司可依“违约之诉”要求运输公司赔偿,也可依“侵权之诉”根据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责任人要求赔偿损失(责任人也可能是事故双方)。
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22条(违约与侵权之诉的选择权):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290条(违约责任的依据):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