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得到劳动补尝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08:47
我2006/11月进的这个公司,今年过年我们公司从2009/01/20放假到2009/02/02日,2009/02/03日上班,我因为车票的问题2009/02/06下午才来上班,在2009/02/03上午发了个信息要我们组长帮我请假,我们组长因为和主管关系不好,要我来到厂了再和主管请假,等我来到厂里的时找主管请假,人事主管对我说我已旷工三天,算我自动离职,工资是不少,请问我可以得到劳动补尝金?
我们签的合同是应付劳动局的,我们厂所有的人底薪都是1000元,实际上我的底薪是1350元,这样算合法的吗?

1.建议找个病假单,

2.单位不能因为你病假解雇你的,这样不合法

3.单位无故解除必须支付1个月的赔偿金

4.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2个半月的赔偿金

5.具体的薪资按劳动合同上的规定1000元来计算,除非你可以拿出1350的工资单可以推翻

看看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